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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项目 | 保 额 | 说 明 |
医疗保险金 | 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,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,我们每次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、公费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,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。 |
保险期间
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;除另有约定外,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,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。
因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,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:
一、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;
二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三、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,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四、被保险人斗殴、醉酒,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五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六、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,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;
七、被保险人参加潜水、跳伞、攀岩、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、探险、摔跤、武术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;
八、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、妊娠(含宫外孕)、流产(含人工流产)、分娩(含剖腹产)、避孕、绝育手术、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;
九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;
十、遗传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;
十一、对本合同生效前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;
十二、被保险人的洗牙、牙齿美白、正畸、烤瓷牙、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;
十三、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;
十四、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;
十五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;
十六、被保险人患性病;
十七、被保险人在台湾地区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或中国境外诊疗;
十八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十九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
在3月19日举行的“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3年会”上,人口老龄化成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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